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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刘新武来访[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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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话,但这一篇退稿信里,根本就没有类似的话。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的这个稿子在现在这个时候,确实是很犯忌讳的。

    当天紧张万分的刘新武回到家,就在晚上,他住的大杂院里面都安静下来的时候,悄悄的把他的这封退稿信包括所有的手稿,塞到自家屋子里的煤球炉子里,他把和他的这篇小说班主任所有的一切痕迹全烧了。

    刘新武看到煤球炉子里的稿纸燃起来的熊熊火焰的时候,他的脑门上全是汗。

    这时候他下定决心,这一段时间,再也不向人民文学杂志社投稿了。

    之后的好多天,刘新武晚上经常失眠,经常做噩梦。

    梦里的场景都是因为他那篇小说引起的一些可怕的后果。

    等到10月3日,他看到人民文学这一期的杂志上面刊登的季宇宁的小说伤痕的时候,刘新武又有些疑惑了。

    他觉得这篇小说的内容也同样敏感。

    可为什么他的那篇小说班主任就不合时宜呢?

    所以此时,他看向季宇宁的眼光,颇为复杂。这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情绪。

    不过他觉得人家对他特别客气,这让他心里还是很舒坦的。

    “哦,刘新武同志,是这样,前几天,人民文学出版社找过我,嗯,也是谈出版那五这篇小说单行本的事儿,我已经跟人民文学出版社签了一个出版合同。

    嗯,我是第1次出版我自己的书。

    嗯,我不知道,这篇小说那五,我还能不能跟你们出版社再签出版合同呢?”

    “哦,季宇宁同志,那个,是这样,现在出版社出书,都是一次性的,所以,你在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签了出版合同之后,也同样可以和我们签出版合同的。

    不影响的。

    嗯,当然,我们可以稍微晚一点儿,等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以后,我们再出版。”

    刘新武连忙解释道。

    季宇宁记得前世的着作权法里也有一次性出版合同的规定,也就是如果着作权所有者与出版社签订的是一次性出版合同,那么一家出版社在出版后,其他出版社也可以与着作权所有者签约。

    这时候还没有着作权法,而且季宇宁和人文社,也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签订的着作物出版合同里,也没有特殊的约定,整个合同里都是很简单的条款。

    所以并不影响他这次和京城人民出版社就同一本书,又签了一个出版合同。

    “哦,那就没问题了。

    我记得,我跟人民文学出版社签的出版合同很简单。嗯,我印象中好像除了稿酬标准之外,就没有太多的什么条款了。

    您说的很对,现在出版都是一次性的,一次性出版的稿酬,现在也没有60年代那个印数稿酬这一说,所以出版书倒是挺简单的。”

    随即他们就签了刘新武带来的出版合同。

    另外,季宇宁和刘新武约定,等人文社那本书出版以后,他们京城人民出版社再出版。

    当然稿酬是要预先付的。

    稿费单出版社会邮寄到季宇宁家里的地址。

    季宇宁这篇小说那五又挣了一笔稿酬,是出版的稿酬,210块钱。

    送走了刘新武,季宇宁的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他已经知道了人民文学杂志社近期不会再出发表类似班主任那样敏感题材的小说了。

    他当然不知道,班主任的手稿都没了。

    他也不知道未来,刘新武还会不会像前世那样,成为一个幸运的而又着名的作家。喜欢重生1977,娶了女儿国国王请大家收藏:

第102章 刘新武来访[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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