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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骄阳[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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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有神,体表上的各色伤疤更增添了神秘与强大感。

    “洗的这么快,看来你很急着要走。”

    刘兴邦刚好走进谷仓,把手里拿着的衣物丢向路平,说道:“你穿上试试,之前的那些破烂玩意就别穿了。”

    路平也不矫情,接过衣服,迅速完成穿搭。

    望着对方身穿的黑色皮质夹克衫,刘兴邦低声喃喃道:

    “真像啊。”

    “像什么?”路平踩了踩脚下刚穿的,有些老旧但是完好无缺的高帮战靴,下意识问道。

    “我儿子和你的身高体态很像,他以前常穿这身衣服。”

    刘兴邦的嗓音低沉了许多,说道:

    “他从小就崇拜我,长大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

    “在白鹭保卫战的时候,政府召集附近的老兵,我立即参加了。”

    “搞笑的是,我这个当爹的要听儿子指挥,分配到了他的手下。”

    说到这里,刘兴邦笑了起来,眼眶里多出了一些晶莹。

    “他正直,勇敢,在战斗时没有藏在后方。”

    “但你猜怎么着?”

    “更可笑的是,本事比我大,比我更年轻,更有未来的他死了,而我这个老东西却苟活了下来,只是断了一条腿。”

    这位老人之所以对路平的态度友善。

    不仅是因为发现路平猎杀了恶魔仆从,还因为他的体态身形跟自己死去的儿子很像,让他动了恻隐之心。

    听完了刘兴邦的话之后。

    路平沉默了几秒,然后说道:“节哀,至少他死在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道路上。”

    刘兴邦擦了擦眼睛,再度笑道:

    “刚才眼里进沙子了。”

    声音停顿了一下,他话锋一转,对路平说道:

    “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是我们原国的未来,虽然不知道你怎么招惹了恶魔,但你一定要记住,好好活下去,别让那些畜生玩意得逞。”

    路平点了点头,说道:

    “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

    看着从谷仓窗户投来的夕阳余晖,路远低语道:“我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

    “你准备去哪儿?”

    刘兴邦问道。

    “骄阳市。”

    这是原国的首都。

    一方面,路平此世的户籍就在骄阳市,而且还有一套房子。

    另一方面,骄阳市也是他必去的地方,在武道家前期堪称神技的一个技能,需要到骄阳市才有机会获得,武道家需要的功法,在骄阳市也有更多学习机会。

    “骄阳市...........离这里不算远,往东边走,搭上火车,经过大概六百公里的路程,就能到骄阳市了。”

    “但是骄阳市是国家首都,对外来人员的身份核验十分严格。”

    刘兴邦说道。

    只要走出了荒无人烟的森林,到达文明存在的地方,以路平在原国的户籍身份,要去骄阳市不算麻烦,通过各式各样的正规渠道和途径都能抵达。

    “我的身份没问题。”

    路平说道:“我本就来自骄阳市。”

    根据断断续续的记忆,前身就是从骄阳市被暗潮拐到了鸟不拉屎的密林里。

    大概的事件脉络是——

    内心躁动的年轻人在网络上聊骚,认识了一位人美声甜的温柔妹子,在对方提出了线下见面的想法后,年轻人两头一热,但也不想想天下哪里有免费的午餐,然后直接出城赴约去了。

    结果。

    在约定的偏远小树林里没有等来人美声甜的妹子,反而等到了穷凶极恶的暗潮成员,当场被强人锁男,被绑架变成了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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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骄阳[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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