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才子佳人配 第一百六十三篇[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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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关雎州,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天府,成都。
这里围聚了许许多多的人,有卖菜的大婶, 还有隔壁卖猪肉的屠夫,以及卖鱼的张瞎子,和卖蜂蜜罐头的熊二,还有卖古艺品的毛毛。
还有一些成都城上的名流人物。
这里今天可热闹的很啊!
红灯笼彩画,各种布置,锣鼓喧天。
“诶, 你听说了吗?宗府的千金要出嫁了!”
“还有这回事?”
“可不是吗!”
“那小子的背景肯定很了不得吧!”
“没有,就是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听说啊, 就是一个穷书生,有一点点才华罢了,这年头,有才华了熊二,就你那样子,这辈子也娶不上媳妇!”
“你!毛毛,你可别说的太过分了!”
“怎么,你还想打我啊!?”
“都别说了,别人的大好日子,你们吵什么吵!”
“你们啊!一个熊二,一个毛毛,可真不让人省心呐!”
“呵!”
随着几人的争辩声不断,杜甫和高适也忙活了起来。
作为李白的兄弟,今天是他的大喜日子,可不能马虎了。
认认真真的操办这场盛宴,就算满足了。
兄弟二人没想到, 这趟成都天府之国的旅途没有白来, 原本只是游山玩水,看看蜀道的景色。
看看蜀川秋色, 看看江河落幕,看看蜀道之险峻。
这一路走来,曲曲折折,但还好,没有发生太多离奇的事情。
这也算是人生经历中浓厚的一笔了。
以天府之国的环境,对于杜甫和高适的诗意提升来讲,是空前绝佳的修炼场所。
只是高适告别边塞已久,不难免有些怀念军旅时的生活。
而杜甫同样也是,告别扬州广陵郡后,来到了天府之国,刚好碰见了故友,重踏这片蜀地时,已然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过,这些与李白比起来。
高适和杜甫的经历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李白今天也换了一身行头。
看起来喜气洋洋的。
颇有了新郎官的样子。
那前些日子白衣翩翩的少年郎。
如今,骑着骏马,一身红袍,头戴玉冠,腰系宝带。
柳柳的黑长发飘摇,眸子里犹如桃花般清澈。
当年的桃花潭水深千尺,莫过于如此了吧。
多看一眼,便会沉沦于李白的眸子里。
更何况,本身,李白的容颜还有些西域洋人的骨感。
这气质上,还远胜鱼诚一筹。
李白看向这婚宴布置,略有感慨。
让李白想起了曾经高中鼎元时的鱼诚。
那等风采,是何许风光。
“鱼兄,看到今日的这一幕,让我想起了你高中状元时的风光,你现在应该成了一名大将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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